山东省会计师高级职称著作要求的详细解读

南京,六合2025-03-10 14:50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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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编辑 一、独著或第一作者 是申报正高级要求,申报者可以独立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相关学术著作或译著,这种情况下,申报者为该著作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。具体要求可能包括: 著作内容必须与会计相关,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。 著作的字数、篇幅等需达到一定的标准,每部著作的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(不同政策文件可能有所差异)。 原创性著作或译著是指具有唯一性作品,不包括改编、摘编、注释、整理他人的书籍,须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,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为准,不含音像电子图书。 二、合著出版 是申报副高级要求,除了独著或第一作者外,申报者还可以与他人合著出版会计相关学术著作或译著。在合著的情况下,申报者需要确保自己撰写的部分达到一定的字数要求,不少于50000字。 同时,合著的著作整体也需要满足与会计相关且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要求——出版书籍指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,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研究性合法书籍,不包括一个单位、一个系统统一出版的论文集、讲话集、报告集等,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为准,不含音像电子图书。 因此,会计师高级职称对于著作的要求涵盖了独著、第一作者和合著出版等多种情况。申报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术成果,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,并确保所著内容符合评审要求。同时,也需要注意提前准备著作材料,以便时间充足,不影响申报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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