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专业评高级职称著作出版要求解读

南京,玄武2025-03-11 15:08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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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编辑 在图书馆专业评高级职称时,对于著作出版有一定的要求。 申报正高级-研究馆员 对于申报研究馆员职称的人员,需要独立正式出版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著作1部,且每部著作的字数需在15万字以上。这一要求体现了对申报者在专业领域内深度和广度的要求,以及对其学术贡献和研究成果的认可。 申报副高级-副研究馆员 对于申报副研究馆员职称的人员,需要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,且本人撰写的部分需在10万字以上。这一要求相对于研究馆员有所降低,不特别要求独著,也就是说可以合著,也不局限于必须第一作者,第二、第三作者也可以,仍然体现了对申报者专业能力和学术成果的重视。 附则-补充要求 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、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,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、概念准确、反映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、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(如学术性著作编译、检索工具书、古籍注释、古籍标点、全国通用教材等)。著作不包括文章汇编、资料手册等,不含网络出版物、电子出版物。工具书应视学术水平由同行专家审定。ISBN书号仅限中国大陆地区。 此外,在评职称时,除了著作出版要求外,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考量,如专业知识能力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以及研究成果等。这些方面的综合表现将共同决定申报者能否成功晋升高级职称。 因此,图书馆专业评高级职称申报者,需要根据自己的职称目标合理规划并努力达成相应的出版成果。同时,也需要注意著作的出版时间,确保不影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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